约稿开放中,25r/千字,可小刀。可cp点梗。欢迎私信来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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沉迷哥特,摇滚以及超级英雄。 本人是女巫,不知名绝地学徒(?),本体黑眼圈,爱做白日梦。
故园风雨后遗症第三阶段。一杯柠檬汁。想喝下午茶。超蝙/00Q/AO/GGAD/AL/E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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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超蝙】流浪汉

Summary:我一定是疯了才会想和那流浪汉打炮,可后来我回心转意,一心想供给他热水热食,再然后又冒出个男人。

  预警:第一人称路人视角


  测试,测试,能听到我说话吗?录音开始。今天是12月24日,啊,等等,已经是25日早上了吗?我经历了一个离奇的哥谭夜晚,难以置信但典型的那种,不是圣诞奇迹,别,千万别,那听起来太惊悚了。【停顿,轻轻的叹气声】好吧,我该说重点。


  我不过芸芸乌合之众中一届无名之辈,从娘胎里来,到无所谓何地去,我是谁并不重要,这辈子做不出什么大事,对社会也没什么特殊贡献,我是我短暂一生中所有人的过客,从不是某个人的特殊的谁,日复一日讲着并不好笑的烂俗笑话,生活中所有鸡毛蒜皮的小事拼拼凑凑便是一个我,和其他大多数人一样,我有着荒诞乏味且悲惨可笑的一生。


  瞧啊,我又说起自己来了,我怎么会是今天这故事的主角呢?这神迹,这不可思议的施授者,这天赐的良人,怎么会是我?一切的开始都归咎于我的自大,而现在我反倒该感谢它了。


  我大学将毕业了却找不到工作,加之被男友甩,养父也拒绝多供给我一分钱,莫名与我断了关系。总之发生在我身上的诸如此类的凄惨但平常的琐事一点点叠加起来,压得我喘不过气,大脑一片混沌再想不出主意。【喝水声】


  昨天在酒吧两瓶啤酒下肚,只是微醺,但也不敢再喝,已经深夜了,我不记得确切的时间,好在我的出租屋距那酒吧不甚遥远,被晃眼的霓虹灯牌折磨了一路,视线忽地模糊起来又复清明,神志不清间我蹲在那个流浪汉面前与他平视,无礼又鲁莽地,傻笑着将酒气喷在他脸上,我说我定是要找个脏兮兮的陌生人打上一炮的,不是你也会是别人,你愿意来吗?就一晚,求你,求求你,别再拒绝我了。


  我说着,本就不怎精致的妆容被抹得凌乱,痛哭流涕向那男人倾诉起心中诸多不快,想来赚不到一滴鳄鱼泪,却还是执拗地卖可怜给他看。【低低的苦笑】

  

  我分明没喝多少,却只觉胃要炸裂开,头晕目眩忘乎所以,偏过头去掩嘴兀自咳嗽了一会儿,后来发觉自己嗓子并不痒,只是眼睛有些酸痛,但就是想装模作样咳上两声。我隐隐感觉后腰右侧旧疾复发疼痛不已,那是九年级打网球时不慎落下的病根。坏事总是这么接二连三地压下来的,不给人喘一口气的机会。我不消多时也该变成无业游民,同他一般上街乞讨了。


  啊,我又开始伤春悲秋自怨自艾了,还是说回那流浪汉吧。


  他……啊,他就和其他所有流浪汉一样,至少那时是的。他有一张失意麻木的脸,皮肤油腻,胡子拉碴,头发像是半年不曾洗过,浓重的黑眼圈挂在充血的眼下,两颊凹下去突出高耸的颧骨,撇着嘴,披头散发的。也可能是因为我太醉了吧,他褴褛衣衫遮盖下身材好坏看不真切,高低肩齐塌下去,弓着背,膝盖打弯,像根折了的麻杆。他浑身脏兮兮的,不至臭气熏天但着实不怎么好闻,有股霉味儿。他就那么半死不死行尸走肉般,一副丧气样子。


  他站起来没一会儿又坐下,无神的眼睛飘忽地像在看天看我又什么都没看,或许就只是坐在路边,愣住了几秒钟,才木讷点头。我起身伸手要拉他,他挥开我伸出的胳膊,自己稳稳地站起来,丝毫不为寒凉刺骨的夜风所动,他低沉的嗓音沙哑得像干渴了一辈子还掺进把沙子,那是砂砾在高温下苦涩粗粝地摩擦的声音,“走吧,”他说,“我和你走。”


  我被那嗓音刺得一激灵意识到自己正在干啥,但我并不后悔。人总得对自己的言行负责对吧?这点我还是做得到的。【喝水声】


  我摸出身上的钱包,告诉他在这里稍等一下,三步并作两步跑去便利店买了一次性洗漱用品,回来时他仍像刚刚一样静默地站着。我引他同我一道回出租屋去,他很自觉地进浴室洗澡去了,我翻出一套很久之前买错的大码男装。那件衣服是新的,它的由来我不应赘述,也不愿再提。就这样吧。


  我捞起遥控器打开电视,现在正在播报突发新闻,犯罪集团又被蝙蝠侠捣毁之流,但他们被抓起来了还有对他们虎视眈眈伺机而动的其他人趁机上位。黑帮是抓不完的,毒品啊拐卖啊这些东西,谁能说其实不是它们在苦苦支撑哥谭尚有一线希望的假象呢?若将它们全然铲除,这泥潭中的罪恶之城会暴露它无根无依的事实吗?据说韦恩家族其实才是所有黑帮背后的老大,唉,谁知道呢。我希望不是。我希望我们能信任布鲁斯 韦恩这样的人,信任他们真能将我们拉出苦难的牢笼,可我能吗?我的所有愚蠢的不成熟的想法,统统幼稚可笑偏激片面。


  我就这么听着浴室里的水声心烦意乱地胡思乱想,电视的声音的模糊起来,我又进入那种朦胧的状态里。听着水不断冲刷而下,刚迷迷糊糊想到水费的问题,只听见门开了,我惊得一下子睁开眼,正看见他穿着那套衣服走出来。他,他……【干咽声】


  我能确定那落魄是人造的,藉由高超的化妆技术营造出的假象。他的皮肤状态确乎不太好,黑眼圈愈发显眼,他一定总睡不好。但当那层仪表平平的伪装被卸下,他那光耀一如堕天前的路西法的容颜暴露了出来,那唇自然翘起的似笑非笑的弧度和那英挺的鼻梁光洁的下巴,那蓝眼睛……啊,那天赐的冷峻的蓝眼睛,上帝最为宠爱的天使应当也不过如此,他挺直腰站直身子,即使隔着卫衣也能看出他不俗的身材,那不像是泡健身房喝蛋白粉就能养出来的肌肉,而是经由真正十年如一日苦修后才能拥有的躯体。


  我那时在街上怎会没注意到他有这等身量?那种美……那开化后仍留存有野性与血性的贵气的美使我深深折服。我目瞪口呆,丝毫不敢在这般生物面前撒一句谎,我是那样痴迷崇敬地看着他的吗?我不记得了,直到他轻轻皱眉我才忽觉这样直勾勾盯着他并不礼貌,仓皇挪开视线,跑去厨房倒了两杯水,递给他一杯,然后问,你想吃点什么吗?他摇摇头,我又说,那你喝完就去睡床吧。我都没注意到当时我的声线是如何颤抖,也没注意到我的语调有多怪异,我像是听着他人的话语,而那声响确是出自我口。


  天哪,天哪。那时我怎么敢,我怎么……【嗫嚅了一下】


  我浑浑噩噩看他喝干水放下杯子,为他指了指卧室。我多庆幸我至少足够自律,每天都收拾屋子,房间里也没什么装饰,极简总还是为我带来些好处了。


  他走进卧室,回头看了我一眼,将门带上了。我听见他躺下压得床嘎吱响的声音,抹了把脸关上电视,用我那杯白开水漱了漱口,拉灯窝在沙发上,顺手拿起沙发背上不知何时搭在那里的大衣盖好,刚合眼就陷入梦乡。


  我才睡了一小会儿,迷离间好像听见门铃在响,一下子睁开眼,戒备地进厨房拿了把刀,慢慢旋开门把手,以便若是歹徒上门好直接给他一下。


  那是个打扮中规中矩,不管怎么看都老实本分得过分的男人质朴无华得像是小镇来的,总之绝不是哥谭人。但当这么个正面角色在他绝不该出现的三更半夜敲开我家门,那这场景听上去就诡异起来,特别是当他有双藏在平光眼镜片儿后面的蓝得像无机质玻璃的眼睛时,我很难不去相信他另有所图。


  “请问B先生在这里吗?他笑起来,温和地问。”我仍怀疑地瞪视着他,他就像很熟悉被这副表情对待似的,几乎轻不可闻地叹了口气,重复了一遍他的问题。我那心血来潮邀至家中的,素未谋面的陌生朋友,我仅此一夜的古怪房客,此时鬼魅一样悄无声息地出现。


  “谁叫你来的?”他面色不善,抱起臂冷冷地说。或许他是觉得自己态度过分恶劣了,缓和下语气,问,他让你来接我回去?


  “事情都解决啦,”小镇人欢快地说。喔,我能确定他来自中西部地区的乡下了,我认得出那种堪萨斯口音。“今年连杰森都回来了,你的姑娘们也都在。我们都在等你。


  “喔,”他似乎被震住了,表情里带着点迷惑,面容却奇异地柔和下来。“喔。”他重复了一遍这无意义的字句,只消一呼吸间又重整旗鼓。


  “我这就来。”他镇定地,平静地说。


  我手足无措,傻子一样后知后觉自己还握着那把刀,等到我慢吞吞去厨房把它放下再回头时他俩就人间蒸发了。这超现实主义的一幕仿佛在告诉我刚刚的经历不过是我臆想出来聊以自慰的,我去查看过,这间出租屋没有第二个人来过的痕迹,只剩那套消失的衣服能证明这一切真实发生过。


  我再不能入睡,对空旷的客厅发呆到天明,后来我才又在床头柜上发现几张富兰克林*,旁边有张硬卡片上写着“一次机会”,落款一个单字B。


  等等,我的电子邮箱收到了一封新邮件,我看看……天,是我眼花,还是这真是韦恩集团后天的面试通知?


  哦,对了。


  我看了今天的晨间新闻,韦恩和他的记者男友出柜了。那可怜记者的某个道德败坏的哥谭同行拍下了他俩在韦恩大厦前吻别的视频。


  即使经过了这样一个夜晚,我也着实没想到那件卫衣能上电视。


tbc.

注:*一百美元的别称

  这就是个单纯为了吹布鲁斯和让超蝙秀恩爱的中短篇,无脑且质量低下。梗概就是圣诞夜布鲁斯完成变装任务之后坐在路边流浪汉装束,在等阿福派车来的时候为了避免这个女生失身就跟她回去然后被克拉克接回大宅。之后有克拉克和布鲁斯视角的后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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